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平邑县广发石材厂年产8000平方米异形石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平邑县广发石材厂年产8000平方米异形石材项目
建设单位:平邑县广发石材厂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、检测报告、专家意见等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0年11月18日~2020年12月22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
联系人:肖伟伟
联系电话:13869958800